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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湖南省“绿色卫士”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湖南省“绿色卫士”

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环宣教〔2021〕49号)和生态环境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环宣教〔2021〕19号)文件要求,我厅制定了《关于加强湖南省“绿色卫士”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1月14日

关于加强湖南省“绿色卫士”

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等部委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工作,加强“绿色卫士”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促进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加快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格局,结合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特点和我省现状,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为导向,大力发展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壮大生态环境志愿者队伍,推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延伸到基层,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增进民生福祉作出贡献。

(二)工作原则。坚持党对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的领导,加强部门协同、资源共享,广大志愿者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以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重要任务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坚持自愿参与与社会化动员相结合,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最大限度激发全社会的主体意识和志愿热情。

(三)主要目标。到2023年,“绿色卫士”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制度更加完善;省市县三级要分别组建1-2支“绿色卫士”志愿服务队伍,每只队伍不少于10人;到2025年,将志愿服务队伍延伸至社区、乡镇、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实现全省域覆盖;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同感、参与感、获得感显著增强,“绿色卫士”的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

二、丰富内容形式

(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宣讲。紧密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依托省内各类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平台,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组织策划志愿服务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动生态文明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乡村。重点围绕“双碳”目标,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就、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等,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让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

(五)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重点围绕减污降碳、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气候变化、绿色发展、绿色低碳生活和消费方式转变等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和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采取组织重要环保纪念日活动,开设环保公益课堂、开展环保知识问答,制作环保主题文化作品和宣传品、发起绿色倡议、组织自然观察和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绿色卫士下三湘”“六五环境日”“生态环境讲解员”等主题活动,开展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六)生态环境社会监督。引导广大志愿者依法有序参与监督、举报和曝光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及影响公众健康的行为等,发挥志愿者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监督和纠正作用。

(七)绿色低碳实践参与。引导公众开展人居环境维护、绿化美化、自然保育、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的活动,推动公众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倒逼和带动绿色发展。

三、强化制度建设

(八)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以《湖南省贯彻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若干措施》(湘环发〔2022〕66号)为抓手,加强与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协同联动,重点围绕项目培育、队伍建设、平台管理、激励机制等开展合作,共同推动“绿色卫士”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规范有序。

(九)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依托“湖南省生态环境公众参与平台”,规范和推行注册管理、服务记录、小额资助、交流培训、激励保障等制度,保障“绿色卫士”志愿者、志愿服务队伍、志愿服务对象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志愿服务队伍的服务效能和管理水平。

(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建立以精神激励为主物资资助为辅的“绿色卫士”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激励机制。通过典型宣传、荣誉表彰等方式激励“绿色卫士”志愿者和志愿服务队伍;对优秀的“绿色卫士”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项目进行“小额资助”“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与支持;对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绿色卫士”志愿者、志愿服务队伍,由各级政府或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树立“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四、加强队伍建设

(十一)推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会同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广泛动员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加入“绿色卫士”生态环境志愿服务行列。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高校社团等结合自身优势建立各具特色的“绿色卫士”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鼓励和支持具备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优秀人才和公众人物加入“绿色卫士”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形成广泛的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力量。注重发挥党员、共青团员先锋模范作用,形成志愿服务骨干力量;注重发挥“五老人员”(指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退休人员、大学生志愿者等人群的作用,夯实志愿服务中坚力量。

(十二)建立省市县三级直线组织架构管理模式。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与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密切合作,建立联合办公室,在省级联合办的指导下,由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具体落实,对“绿色卫士”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及志愿者进行管理和提供业务指导。各级联合办公室负责组织招募“绿色卫士”志愿者,组建志愿服务队,队名统一(在行政区域名称或行业名称后加“‘绿色卫士’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行政区域或行业内有多支队伍的,可在……志愿服务后加上数字;社区、乡镇、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名称后加“‘绿色卫士’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有多支队伍的,可在……志愿服务后加上数字),并对管辖内的志愿者和志愿队伍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引导志愿者依法有序参与环境监督等。

(十三)提升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加强“绿色卫士”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人才培养,重点培养熟悉生态环境知识和业务、具有优秀组织引导和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增强全省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专业化服务能力。开展志愿者岗前基础培训、项目知识技能、宣传讲解专项培训等,不断扩大培训覆盖面,提升志愿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各级联合办公室原则上每年组织开展1次面向“绿色卫士”志愿者的培训,面向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开展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相关业务培训。

五、完善服务管理

(十四)培育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项目。围绕当前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有序推动“绿色卫士下三湘”主题实践活动,持续开展“四季同行·雷锋家乡学雷锋”“美丽中国·青春行动”“绿色卫士名师宣讲”等活动,推动志愿者积极参与“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推动省市县三级建立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项目库,注重发挥典型项目的示范带动效应。

(十五)加强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典型示范引领。开展百名生态环境志愿者、十佳公众参与案例、“湖南好人”等活动推选,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全省先进典型推选活动,结合六五环境日表扬激励志愿服务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先进组织和优秀项目,宣传先进事迹,提高“绿色卫士”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的社会影响力。

(十六)推广繁荣生态环境志愿文化。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各地可根据需要设计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宣传和文化产品。鼓励“绿色卫士”生态环境志愿者积极加入湖南省作家协会生态文学分会,撰写优秀的生态文学作品。正确佩戴、使用统一的“绿色卫士”标识物,将志愿文化贯穿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全过程,培育浓厚的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文化氛围,增强文化认同。

六、强化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联合办成员单位要把“绿色卫士”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各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绩效考核,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层层压实责任。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统筹谋划,细化制度和措施。

(十八)加大投入力度。加大对“绿色卫士”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根据志愿服务工作需要,为“绿色卫士”志愿者购买必要人身意外保险,提供交通、就餐等基本保障。

(十九)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绿色卫士”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的宣传报道,广泛弘扬志愿服务理念和精神,生动反映志愿服务活动带来的新气象、新成效,推动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来源: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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