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宜章县经济工作会议上,该县27个乡镇向县人民政府递交了2007年度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这是该县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新农村,确保“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实现而采取的新举措。
该目标管理责任书将环评审批率、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率、“三同时”执行率、“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率、达标排放率、森林覆盖增加率、环保日常监管等列为主要考核指标,目标明确,措施具体,有奖有罚。
这项措施的出台,使乡镇人民政府切实担负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的法律责任,改变了该县环保工作由县环保部门单打一的局面。 (柳 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