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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雨湖区环保局强化信访力度解民忧

   
   

作者:李业春 乐秀英 程福龙 出处:湘潭市雨湖区环保局 时间:2007-4-26

   
      湘潭市雨湖区环保局在贯彻《信访条例》,化解各项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发展,为群众办好事,为企业创优良环境方面作了大量工作,最近被雨湖区政府授予2006年度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这是继连续二年获市环保系统110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又获此殊荣。
    一、领导重视,制度完善。
    每年局党组把环保110的投诉和信访工作放在首位,成立了领导班子,设立了机构,明确了专人, 制订了方案,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将环保信访工作列入了局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
    二、程序规范,实效明显。
    处理程序几年来形成了一个完善的链条,并且在工作中行之有效。包括:办公室接警(电话)→监察大队→经办人→出警处理→结果→当面或电话反馈给当事人→存档→上报。
    2006年共办理区人大代表(委员)关于环境保护内容的议(提)案共8件,按“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拟答复→召开见面会→书面答复”的七步工作方案,圆满完成办理工作,及时办结率、见面率均为100%,受到人大、政府、政协的充分肯定,得到代表好评。
    对人民群众的信访局党组高度重视。在人员少、工作任务量大的情况下,使信访、投诉件件有结果,事事有答复,并坚决做到快速、准确,及时解决了人民群众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2006年区环保局共受理群众投诉139件(次),其中市环保局交办的72件(次),区政府转办的2次,辖区内自接的65件(次),投诉办结率100%,反馈100%,群众满意率99.3%,切实解决了一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做到了人民满意,领导放心。投诉逐年下降,2005年共254件(次),2006年139件(次),2007年一季度只接到20件(次),环境日益得到改善。
    三、依法办事,服务企业 。                            
    如天友化工有限公司于2005年经环保局合法审批,并按要求投资3万余元上了污染防治设施,生产中没有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市、区两级环保从始至今都一直按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进行日常监管。
    但村民以担心发生事故为由,剪断该厂电线,导致该公司停产数日,并致信上告国务院。区环保局在得知该情况后,局长亲自过问,带领执法人员连夜上门调处,做好正面疏导和劝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在村民不相信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的情况下,请省环境监测站出面监测,以事实说服了群众,既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又防止了矛盾进一步激化,各级、各方对这次处理非常满意。
    四、快速出警,急民所急。
    2006年10月19日,一运送邵阳大曲的汽车在运送过程中发生车祸,致使千余今鱼死亡,环保局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收集第一手资料,为村民挽回了经济损失4千余元。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企业和服务企业迅速崛起,不可避免地带来一系列的环境影响问题。各种污染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甚至生存都受到威胁。在信访工作过程中,区环保局本着心系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原则,尽心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了一方平安,真正做到了群众利益无小事,保障了辖区内经济的顺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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