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成和实现“十一五”环保减排任务与目标,东安县采取了三条措施:一是关停小型排污企业控制排污。今年4月份以来,相继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工艺落后和非法排污的紫溪市镇二家矿粉厂、端桥铺镇一家木质素厂、石期市等乡镇五家土造纸厂依法予以关停。二是治理规模企业的污染减少排污。年初以来,县政府对三家水泥企业、二家焊剂企业和六家铁合金生产企业下达了污染物减排任务,有减排任务的企业与县政府签定了减排目标责任状。县政府对该十一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并从污染治理资金中,对行动快、措施落实好的三家水泥企业给予三十万元的专项资金扶持。三是以旧换新不新增排污。根据全县排污总量控制的目标,在新建项目的审批把关上,采取以旧换新的办法来确保不新增排污量。目前,通过上级环评批准,新增了两家大规模的电炉,县政府同时下文关停了县冶金机械有限公司和县冶化总厂有限公司四个小规模电炉。 (陈战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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