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联合印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作为我国首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五年专项规划,《规划》以有效防控固体废物全过程生态环境风险为导向,拟通过一系列重点专项行动、重要任务举措、关键政策标准及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有力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治难点、补短板、强弱项。
《规划》制定实施是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举措
我国每年产生固体废物超过110亿吨、历年堆存工业固体废物约300亿吨,固体废物污染点多、面广,近年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利用处置渠道不畅、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现象多发等问题还未根本解决。目前每年累计新增堆存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仍超过30亿吨。2024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密集就固体废物治理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其中超过一半涉及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长期以来,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缺乏统一监管机制、统一考核手段,难以有效压实各级各部门环境监管责任。随着大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固体废物治理已成为全面建设美丽中国工作中的一项短板,同时也是推动重点工作的契机和新的方向。
党中央、国务院针对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已作出顶层设计和全面系统部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要求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已于去年12月27日由国务院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对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历史遗留隐患排查整治等作出系列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进一步强化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法律规定,新增了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编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等法定要求。近期印发的《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单列篇章强化了固体废物综合治理部署。
制定实施《规划》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是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的有力抓手,是指导督促地方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属地责任的具体举措,对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目标指标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核心抓手
《规划》指标是达成“十五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目标的有力抓手,《规划》共设置“非法倾倒和非法处置固体废物事件发生率”“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重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量占比”“危险废物相关单位全过程信息化监管覆盖率”等4项主要指标,体现了“十五五”期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以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为重点对象,以严格控制填埋、全链条信息化监管为主要导向。《规划》的出台,改变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成效难以统一量化评价的局面,也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要求,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领域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奠定了基础。
《规划》设置“非法倾倒和非法处置固体废物事件发生率”指标,旨在通过多元化、系统化的监管方式压实地方政府责任,对非法倾倒处置行为形成强大震慑,从根本上遏制非法倾倒和非法处置固体废物事件的发生。根据相关经验,非法倾倒和非法处置固体废物事件主要由四部分构成,一是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发现并查实的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事件;二是督察执法发现的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处置问题;三是未完成的磷石膏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等固体废物专项整治任务;四是公众向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举报或媒体曝光,并经核实的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事件。依据事件涉及的固体废物种类、数量和当量系数可计算总当量起数。为充分调动各地工作积极性,自行排查发现且整改进度符合要求的问题不纳入计算。该指标将以2027年数据为基准测算,要求在“十五五”期间,控制在0.2当量起数/千平方公里以内,或较2027年下降60%以上。
《规划》设置“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指标,旨在严格限制各类危险废物填埋处置,从源头防控危险废物填埋设施因渗漏造成的土壤、地下水污染。该指标以当年新增产生量为基准进行计算,要求在“十五五”期间,由目前的约13%降至10%以内。
《规划》设置“重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量占比”指标,旨在引导重点行业企业降低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拓宽工业固体废物利用途径,控制因长期贮存及填埋带来的环境风险隐患。重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磷石膏、赤泥、冶炼渣、锰渣、锂渣等存在较高环境风险的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该指标以当年新增产生量为基准进行计算,要求在“十五五”期间,由目前的约56%降至30%以内。
《规划》设置“危险废物相关单位全过程信息化监管覆盖率”指标,旨在通过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五即”(即产生、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规范化建设,以及危险废物转移和利用、处置“一码贯通”的全面应用,打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信息壁垒,实现危险废物实时可追溯信息化监管。
与此同时,《规划》中建立固体废物智能遥感监测网络、健全工业固体废物全链条环境监管体系、深化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等重点任务设计,充分衔接《规划》目标指标要求,对目标指标达成形成有力支撑。
《规划》实施评估是既定任务落地见效的必要手段
强化《规划》实施评估,监测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有助于切实发挥各项指标对相关工作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压实相关部门和地方责任,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一是科学测算分解。“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重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量占比”等指标的2030年目标值,均为全国平均管控目标,后续将进一步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然地理、产业发展等因素科学分解形成省级管控目标,确保各地在“十五五”期间通过必要的工作举措达成工作目标。
二是扎实监测评估。“非法倾倒和非法处置固体废物事件发生率”“重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量占比”等指标为首次提出,推进相关工作的经验不足、不确定较大。相关指标完成情况后续将与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衔接,为压实各方责任、体现工作成效,需定期开展指标完成情况监测评估。
三是精准帮扶指导。“十五五”期间各项指标均为首次考核,为确保各地测算数据准确且具可比性,生态环境部需强化测算方法、统计口径等方面的指导。同时,基于监测评估情况,对于工作推进力度大、指标完成情况好的省份,及时总结推广其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于完成指标滞后或存在困难的省份开展精准帮扶指导,切实推动相关工作落地见效。
(作者为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许其功、程亮、张筝、陶亚)
来源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转自:生态环境部
编辑:陈凤
校对:廉治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