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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美丽乡村 绿色发展先锋行动——乡村生态文化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及其《实施方案(2026-2030年)》,推动生态文化在乡村地区的繁荣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美丽中国建设,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现组织开展“美丽乡村 绿色发展先锋行动——乡村生态文化案例征集活动”。活动旨在挖掘、总结和推广乡村地区在生态文化保护、传承与创新方面的优秀实践,展现乡村生态文明的独特魅力与活力,为构建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提供基层智慧和实践经验。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

主办单位: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

二、征集方向

申报案例应紧扣“乡村生态文化”主题,重点围绕以下一个或多个方向,展现其创新性、实效性、示范性和可持续性:

(一)生态文化传承与创新:重点征集挖掘、保护、活化利用乡村传统生态智慧、生态伦理、乡土知识的案例。例如,对传统生态农耕技术、水土保持方法、乡土物种保护、与自然和谐共居的乡村聚落布局与现代生态文明理念相结合的创新实践;利用非遗技艺、民俗活动等传播生态理念的案例。

(二)生态文化赋能乡村治理与产业发展:重点征集将生态文化融入乡村基层治理,促进生态产业发展的案例。例如,通过村规民约、生态积分等方式引导村民养成绿色生活习惯的治理模式;发展生态旅游、生态研学、生态康养、绿色农产品品牌等,实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产业实践;生态文化品牌建设与推广案例。

(三)生态文化传播与公众参与:重点征集在乡村地区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志愿服务和公众参与活动的案例。例如,依托乡村学校、文化站、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阵地开展的生态环境教育项目;村民自发组织的环保志愿服务、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利用新媒体、乡村舞台、墙绘等载体传播生态文化的创新做法。

(四)生态文化空间营造与景观建设:重点征集在乡村规划建设中融入生态理念,打造特色生态文化空间的案例。例如,遵循生态原则进行的村庄风貌提升、小微湿地修复、乡村公园建设、生态廊道构建等;利用闲置空间改造的生态文化广场、展馆、书屋等;体现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乡村景观项目。

(五)其他展现乡村生态文化建设成效的案例

三、征集对象

鼓励各级地方政府部门(特别是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部门)、乡镇村集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科研院校等积极申报。

四、活动时间

2025年12月—2026年3月

五、案例要求

1. 真实性:案例须来源于实际工作,数据准确,内容真实,杜绝虚构。

2. 典型性:案例应具有代表性,能反映某一类型乡村生态文化建设的共性特点或成功路径。

3. 创新性:案例在理念、方法、机制、技术或模式上有创新和亮点。

4. 实效性:案例应已实施并取得明显生态、经济、社会或文化效益,具有可持续性。

5. 示范性:案例的经验做法具备一定的推广价值,能为其他地区提供借鉴参考。

六、案例提交

1. 案例正文:参照附件要求撰写,包括标题、摘要、关键词、背景、主要做法、成效、经验启示等,字数建议3000-4000字。

2. 案例申报表:按要求填写申报单位信息、案例概述、联系人等。

3. 提交方式:请将案例正文和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乡村生态文化案例+单位名称+案例名称”。提交截止日期:2026年2月13日。

七、成果运用

1. 优秀案例将入选《乡村生态文化建设典型案例集》、《乡村生态文化建设指南》并适时发布。

2. 通过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新媒体平台等进行专题展示和宣传推广。

3. 择优推荐至相关会议、交流活动进行分享,或推荐给权威媒体进行报道。

4. 作为生态文化建设工作的重要参考和素材来源。

5. 为相关政策研究、标准制定提供实践支撑。

八、其他事项

1. 申报单位需详细、充分了解本次活动规定,保证案例的所有权和原创性,是申报案例的合法拥有者。一旦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资格。

2. 申报单位同意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对所有申报材料行使保留、复制、编辑、展览、宣传、发表、出版(含电子出版)的权利。

九、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教育室

联系人:颜莹莹 金玉婷

联系电话:010-84665386

电子邮箱:yanyingying@ceec.cn

附件1-案例撰写提纲.pdf

附件2-案例申报表.docx


来源:微说环境教育公众号

编辑:陈凤

校对:廉治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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